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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, August 09, 2012

怪象百出的「依法行政」

台北市政府在 師大三里自救會 的壓力下,雷厲風行「依法行政」掃蕩商家的結果,造成市政府、自救會會員、非自救會居民、商家... 彼此的、內部的、多方的對立;各色抗議布條到處懸掛所造成視覺污染,和喊得震天嘎響的「打造優質生活圈」的口號,形成強烈的、可笑的對比。
雖然市政府在短期內軀逐了數以百計的商家,但目前至少有 6 家 ( Evans Burger, 飯館兒, 創意麵, 紅豆鞋, 銅天小吃等) 被開罰的師大地區店家向內政部訴願成功。這種自打嘴巴的「依法行政」,不知市政府作何解釋?作何補救?

「反假鄰居、真迫害」師大 Roxy 餐廳首次掛布條反擊 (ETtoday)
音樂吧教父「凍未條」 生平首次掛布條「抗爭」(蘋果日報)

以下轉載自 凌威的臉書
「我一生都是低調自律,從來不願與人結怨。作夢也想不到我會做出掛布條抗爭的事。但是,他們太過份欺壓人,是可忍孰不可忍?18年在地經營,他們要說成危害18年?居民絕對有要求安寧環境的權利。商家絕對有配合的義務。把18年來經營的所有與鄰居和睦的互動,由住在不知道隔了多遠的人跳出來指控冷氣聲音油煙污染影響到他,豈不是雞同鴨講?師大三里自救會,拒絕溝通,拒絕對話,見縫插針,任憑一個理由置你於死。這是公道的改善鄰里態度?我知道,自救會小撮保守派份子,要不顧一切趨趕所有商家,義正詞嚴地醜化所有商家。我的抗爭,是無用的,是在勢力下必然失敗的。但是,我拒絕被污名化,我拒絕無理的欺壓。也許,他們有勢力置我於死地。但是,這兩塊反抗的布條要突顯蠻橫的處理事情是錯誤的。就算打壓倒我,未來,政府,社區,都要瞭解,防洪不如導洪,不可以一意孤行。」
「我承認,我一生都是個膽小鬼. 從小.尊師重道,天地為父那一套儒學,深入骨髓. 拉布條抗爭.是我無法想像的"悲劇行動". 想不到.我這麼做了
師大三里的所謂"依法行政,驅趕非法商家"行動, 高舉"住民權益"道德大旗.在市議員強力介入下 以"不溝通","不對話".的態度,全面性撲殺所有商家. 市府官員在議員勢力前,成為唯諾是從的應聲蟲, 公權力淪為濫用的肅殺武器. 商家被貼上 "罔顧鄰人死活" 的 "奸商" 標籤. 房東成為 "以鄰為壑" 賺取 "黑心錢" 的惡人 師大三里的會長與幹部, 依仗議員的權勢, 化身健造 "理想國" 的狂熱份子, 蠻橫地施展各種手段威逼商家.
究竟所謂 "依法行政" 的權柄,屬於包含商家在內的 "全體市民? 屬於以 "全國,全市" 共同利益為統籌治理市政的政府? 還是由影舞者操弄的 "新" 統治階層?
所謂: "小人可以趨之以利,君子可以欺之以方" 三里自救會,訴諸"拒絕油煙噪音,還我居住尊嚴"道德共識 在巷頭街尾掛起巨幅布條宣示領地.徹底踩踏商家尊嚴. 至於,控訴商家的事實理由,只在"欺之以方"的無限延伸想像中.
我是膽小怕事... 但是,我不會畏懼為了尊嚴挺身而戰. 我是和平理性... 但是,我不會附炎趨勢.任人屈辱.
你的"正義",我理解尊重. 我的"道德"不容你曲解. 這就是我掛布條抗爭的理由.
JR CAFE 在師大路經營18年, 我們 18 年中與鄰里和睦互動,禮貌自律. 18 年中,顧客與員工謙和努力.這裡是我們的"家". 最重要是,我們是 93 年就領有執照的合法商家.不容許汙衊. 是的.我們支持鄰里的訴求, 早在4/4 起, 改變營業時間至 0100 (註:原為 24 小時營業). 8/1 起變更為營業至 2300. 也遵照市府所矚.晚上 2100 起不販售酒精商品.
這一切自律與改變,若是自救會完全不予肯定. 請問:.... 你想怎樣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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